2008年1月1日,欧盟决定给予摩尔多瓦不对等的贸易最惠待遇,这是自欧盟-摩尔多瓦签署伙伴合作计划协定后摩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件大事,摩各界对此反应强烈,认为是摩在融入欧洲国家战略方面又向前迈进了实质性的一步。欧盟的贸易优惠无疑将极大促进摩对欧盟贸易发展,欧盟-摩尔多瓦之间经贸合作将迎来新的高潮,同时,也会对摩对外多边经济合作产生深刻影响。 一、摩-欧经贸合作概况 在摩尔多瓦对外贸易国别分布中,欧盟占有最重要位置,摩-欧进出口贸易额占摩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有逐年增长趋势。以2007年为例,摩尔多瓦对外贸易总额50.317亿美元,其中出口13.418亿美元,进口36.899亿美元。摩-欧贸易总额23.606亿美元,其中摩对欧盟出口6.793亿美元,同比增长26.3%,自欧盟进口16.813亿美元,同比增长38%。 统计显示,2007年摩对欧盟出口额占摩出口总额的50.6%。而欧盟自摩进口额约占欧盟总进口额的0.03%。 2007年摩对欧盟国家出口规模较大的依次是:罗马尼亚(2.112亿美元,同比增长35.8%,下同)、意大利(1.402亿美元,20%)、、德国(0.863亿美元,1.7倍)、波兰(0.483亿美元,23.3%)、英国(0.341亿美元,24.8%)、奥地利(0.309亿美元,2.3倍)、保加利亚(0.273亿美元,1.9倍)、法国(0.248亿美元,3.8%)、瑞士(0.226亿美元,1.6倍)。 2007年摩对上述欧盟国家出口规模加上对俄罗斯(2.327亿美元,27.9%)、乌克兰(1.679亿美元,30.4%)、白俄罗斯(0.820亿美元,10.8%)、哈萨克斯坦(0.455亿美元,1.9倍)、土耳其(0.321亿美元,12.7%)的出口额,占摩出口总量的88.1%。 2007年摩对欧盟国家进口规模较大的依次是:罗马尼亚(4.491亿美元,同比增长29.8%,下同)、德国(3.194亿美元,49.2%)、意大利(2,693亿美元,37.2%)、法国(0.948亿美元,1.5倍)、波兰(0.891亿美元,21.4%)、保加利亚(0.504亿美元,43.7%)。 2007年摩自上述欧盟国家进口规模加上自乌克兰(6.870亿美元,33%)、俄罗斯(4.986亿美元,19.6%)、中国(2.02亿美元,1.7倍)、土耳其(1.668亿美元,46.5%)白俄罗斯(1.187亿美元,1.6倍)的进口额,占摩进口总量的79.9%。 从摩对外贸易总体格局来看,摩-欧贸易规模在摩对外贸易中已超过独联体(2007年摩同独联体贸易额为18.84亿美元),位居第一位,同独联体国家贸易额居第二位,独联体国家作为摩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已发生动摇,可以肯定的是,由于欧盟给予摩贸易优惠,摩-欧贸易规模居摩对外贸易首位的情况将长期持续下去。 二、从GSP到不对等贸易最惠待遇 (1)简要历程回顾 融入欧盟是摩自独立后采取的最重要的基本国策,1998年摩与欧盟签署伙伴发展协议,2003年被欧盟列入候选成员国名单,2004年摩与欧盟签署合作协议附加议定书,此后双方着手制定摩尔多瓦-欧盟共同行动计划,并于2005年签署了这一计划。 1998年摩-欧签署伙伴发展协议时,欧盟当时给予摩尔多瓦标准的贸易普惠GSP,欧盟对其6900种商品的进口给予一定的通关便利和关税优惠,而不是全部减免进口关税。欧盟-摩尔多瓦共同行动计划签署后,2006年1月1日欧盟给予摩关税普遍优惠待遇(Генеральная система преференции 简称GSP+),根据这一优惠待遇,摩出口欧盟的7200种商品享受进口零关税待遇,约2000种商品享受关税减免,但摩出口的大宗商品如个别农产品、葡萄酒产品、食品等未被列入上述两项享受优惠待遇的范围之内。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摩政府同欧盟进行了艰苦谈判,付出了巨大努力争取获得欧盟更大的贸易优惠待遇,摩方不断要求欧盟扩大进口商品优惠范畴,欧盟则坚持对个别输入欧洲的敏感商品实行数量限制,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自2008年1月1日起欧盟给予自摩输入的全部商品以免除关税待遇,即给予自摩进口的商品不对等关税优惠待遇,只是对个别的商品、包括摩大宗的出口产品如农产品、酒类产品、食糖等则实行进口配额限制或适当减免关税。欧盟的不对等关税优惠扩大和丰富了摩出口欧盟商品享受优惠待遇程度,改变了目前享受关税优惠的9000种摩出口商品中缺乏其主打商品的尴尬格局,对于扩大摩对欧盟的出口,改善摩-欧贸易商品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2)不对等关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享受关税优惠的商品约有12000种,其中大部分出口欧盟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零关税待遇,前提条件是具有摩海关出具的产品产地证明书。对个别敏感商品实行过渡性的配额限制,限制期限至2012年为止,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 以下商品减免部分关税 商品编码 内容 0702 新鲜和冷冻番茄酱 0703 20 新鲜和冷冻蒜 0707 新鲜和冷冻新鲜黄瓜和酸黄瓜 0709 90 70 新鲜和冷冻西葫芦瓜 0709 90 80 蓟菜 0806 新鲜葡萄和葡萄干 0808 10 新鲜苹果 0808 20 梨和木瓜 0809 10 杏 0809 20 甜樱桃 0809 30 桃子(包括油桃) 0809 40 李子
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规定》№55/2008
表中所列商品是欧盟对摩实行配额限制的商品和部分减免关税的产品名录,其余商品全部免征进口关税,除进口关税以外,其它税种则不予减免。此外,根据欧盟相关规定,所有输入欧盟的商品必须出具原产地证明书,自摩进口的商品也不例外,该产地证明书由出口商在进行产品出口时向海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海关最终出具。根据摩1997年11月20日颁布的№1380《关税法》有关规定,摩本国产品的产地证颁发的条件必须是该产品完全使用或部分使用本国原料制造的商品,合资生产的产品当地原材料所占份额必须占产品原材料组成的45%以上。 三、机遇和挑战 获得欧盟不对等贸易优惠对摩-欧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摩商界也普遍对此持欢迎态度,认为这是摩在融入欧洲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实质性的一步,欧盟的此项优惠政策对摩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定程度上挑战大于机遇,这是因为: (1)大多数企业和企业家不完全了解优惠措施的内容,从而对利用和使用该政策带来的利益模糊不清。2006年初欧盟给予摩GSP+优惠时,当时约80%的企业不甚清楚有此项优惠,没有使该政策的所带来的效益完全显露出来。对新的优惠政策,摩相关政府部门表示要大力宣传并对企业如何操作使用加以引导,以避免先前尴尬局面的再次出现。 (2)缺乏足够的出口商品是制约享受该优惠的一大瓶颈。统计显示,在欧盟给予摩减免进口关税的约12000种商品中,真正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摩产品数量不足800种,且大部分属于农产品、酒类等受欧盟配额限制的敏感商品。因此,如何生产出在欧盟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品是摆在摩商品生产者面前的一个现实和紧迫的任务,而这个问题绝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欧盟优惠待遇可能不会为摩带来立竿见影的现实利益。 (3)缺乏了解欧盟市场的专业人才,也是影响优惠待遇优越性充分显现的一个不利因素。 (4)企业及其产品缺乏欧盟国家认可的认证体系,成为阻碍摩产品出口欧盟的一大障碍。众所周知,欧盟对输入商品有着大量的准入限制,这些限制涉及用工、环保、安全等各个方面,这些无形的贸易壁垒使摩产品的进入变得困难重重,没有欧盟认可的质量认证体系是摩出口企业的一大软肋。自从摩制定了融入欧洲发展战略以来,特别是1998年摩-欧双方签署了伙伴发展协定后,摩就开始有系统、有步骤地按欧盟标准体系对产品进行升级改造,并邀请了世界知名产品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产品认证,但这一工作覆盖面有限。统计显示,目前在摩正式注册的3.3万家法人企业中,只有87家企业通过了欧盟承认的产品认证,虽然摩正在加紧企业产品认证工作,但短期内难以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四、中摩经贸合作的新契机 获得欧盟给予的贸易优惠不仅为摩发展对欧盟的贸易创造了新的条件,也对摩利用贸易优惠开展其它双边经贸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目前,摩政府和商界不断利用各种研讨会、经贸论坛以及双边混委会等多双边合作机制对这一优惠政策进行介绍和宣传,在2008年3月上旬举行的中摩双边经贸合作混委会第四次例会上,摩方希望中方充分利用欧盟的贸易优惠条件加大对摩投资力度,中摩双方企业合资合作生产旨在出口欧盟的产品。我们认为,中摩双边经贸合作正处在发展初期,双边贸易规模近年来虽然不断扩大,但基于摩人口少、资源少、市场容量小的客观因素,要将两国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层次,必须有一个比摩更大、更广阔的产品市场作为支撑。而摩是欧盟合作伙伴国,摩已把融入欧洲作为国家最重要的发展战略,入盟虽难,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一个扩大的摩市场将逐渐形成。因此,对于欧盟给予摩的优惠贸易待遇,应该加大对我企业的宣传力度,我企业如能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摩最终入盟前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先期占领市场份额,对我企业“走出去”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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